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的要求编制,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举报投诉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崇仁县科技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94-6322315。
一、概述
2018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科技工作和公众期盼,统筹推进信息公开,着力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加强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突出重点内容公开,通过线上先下等多种平台,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化的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局面。
(一)总体工作情况。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和2018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安排,不断增强公开意识、拓展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增强了行政权力透明度。本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服务等工作均顺利开展。2018年以来,已累计在“崇仁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 155条。同时,县科技局在江西省科技厅网站、《江西科技》、科技抚州网站、《抚州日报》、崇仁电视台报道信息50余条,扩大了全县科技工作的辐射面和影响力。
(二)加强组织保障。我局对政务公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明确政务公开责任人员和队伍,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强化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开展制度建设。按照《条例》和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开展工作,规范主动公开工作程序,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程序等。同时,结合科技部门实际,建立了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公布制度、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监督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工作落实、责任落实、责任人落实,有力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和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到201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共公开各种栏目的信息有155条,其中概况信息类的信息1条,法规文件类的信息9条,发展规划类的信息1条,工作动态类的信息136条,财经信息类的信息1条,行政执法类的信息2条,公共服务类的信息5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8年,我局无咨询互动类信息。
在政策解读方面,(一)结合大力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在网上发布了省、市、县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政策文件,并对县委、县政府38条优惠政策中的之涉及科技创新优惠政策进行了专家解读。(二)围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网站对县政府出台的《崇仁县企业人才引进支持服务办法》等政策文件内容进行解读,进行了广泛宣传科技政策进行了宣传,提高知晓度。
五、行政复议、诉讼、申述情况
2018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举报投诉情况
2018年,我局未接到举报投诉。
七、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现行有关法规和规定,我局无行政收费目。
八、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县科技局将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作信息公开的重点来抓,对群众关心关注的项目申报、“三公经费”使用及时进行了公开。
积极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公开。本着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推行“双随机”抽查工作。建立本级县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两库一单”以及抽查工作细则、2018年工作计划;依法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检查方式,强化跨部门协作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增强有效震慑,提高市场主体的守法自觉性;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将抽查情况在县政府科技局信息公开网站上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九、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是和县政府的要求以及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推动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除涉密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向社会公开科研项目的立项、验收结果和资金安排情况等信息。
(二)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进一步落实简政便民、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通过政务公开与互联网融合,转变政府职能。
(三)是着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实效。统筹运用网站、政务微博、新闻报刊电视等渠道,及时发布权威准确的科技政务信息,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增强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