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CR0022/2019-05053
发文机关: 崇仁县林业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19-04-17 10:29:14
崇仁县林业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崇仁县林业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文件要求,我局认真组织编制完成本报告并向全社会公布。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在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xxgk.jxcr.gov.cn)。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崇仁县林业局办公室(地址:县府东路11号;邮编:344200;电话:0794-6322443;传真:0794-6322443;电子邮箱:crxlyj@163.com)联系。
一、政务公开总体情况
2018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文件精神,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扎实稳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持续推进林业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林业改革发展。
1.明确职责分工。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魏东华同志任组长,邓琳芳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股(室)、站、队、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和监督检查,并指定1名负责同志和1名具体办理人员信息编辑和上传,积极配合县行政服务中心推进网上办事大厅融合工作,实现政务大厅办事平台与部门业务系统对接,并对林业办事程序、流程、服务指南、结果进行公开,并积极参与县行政服务大厅规范化建设,相关权力运行公开、政务信息报送、以共同完成好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规范公开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从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一是进一步推进政策公开。做好油茶产业发展政策、森林病虫害清理、天保工程、“林长制”政策解读信息的公开。二是推进政府投资重大项目信息公开。三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3.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一是推进决策公开。积极推进相关方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积极推进资金补助安排、项目安排等决策公开。二是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认真落实森林资源开发、生态保护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及时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事项进度公开。落实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的公开。三是推进预决算公开。在公开程序方面,严格把关,公开材料都需经分管领导审核和主要领导审定,方能公开。
4.发挥媒体作用。做好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等突发事件处置信息发布。充分运用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报刊等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及时报道宣传油茶、封山育林、天保工程、林长制等政策落实情况,配合媒体采访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2018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49条。
2.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法规文件类、发展规划类、工作动态类、财经信息类、行政执法类。
3.信息公开的形式。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我局政务信息提供方便。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载体的作用,力求延伸公开触角,更大范围的让职工、群众、社会各界知晓。
4.突出舆情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健全政务舆情回应机制,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责成相关股站调查回应。通过对舆情的妥善处理,及时消除舆情对社会产生的负面影响,正确引导舆情走向。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度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截止2018年底,历年累计收到依申请公开数量共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度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8年在政务信息公开上,我们还存在着诸如信息公开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不够全面、政策解读形式不丰富、个别栏目更新较慢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我们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办的要求,积极落实整改,主动公开、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下一步,我局将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采取公开形式多样化、加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强化公开内容的针对性,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广播电视等形式向公众公开信息,加大宣传力度。本着尽力而为、积极稳妥、有的放矢的原则,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让公众满意。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