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崇仁县安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县信息中心的具体指导下,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建立监督机制,抓好公开内容的质量,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明确局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明确各股室的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专门抓,层层负责,责任到人的工作局面,有力地推动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完善制度,加强建设。把加强配套制度建设作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一是在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保障等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并完善信息送交归档、信息更新维护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二是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细化操作办法,明确时间节点、工作要求,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三是加强公文类政府信息管理。做好保密审查和公开属性审核、界定工作。
(三)注重实效,严把质量。一是把握好信息公开的范围。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做出硬性规定。二是把握好信息公开的重点。围绕安全生产和企业、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重点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我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218条。公开类别包括法规公文、公共服务、工作动态、发展规划、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等内容,以工作动态为主。我局的公开形式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其次,通过局内的信息公开专栏形式,方便公众获取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度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