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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CR0036/2020-83881

    发文机关: 相山镇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0-01-28

崇仁县相山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1-28 10: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来,相山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崇仁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深化重点领域公开,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发布崇仁县相山镇政府2019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总计六部分组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年来,我镇为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完善政府行政透明度,更好为全镇人民做好服务工作,安排专人准时、保质保量做好政务公开门户网址信息发布、维护工作。截止2019年年底,共发布政务公开信息173条,涵盖了部门介绍、上级来访指导、党政干部动态、落实会议精神、脱贫攻坚会议、财政预决算、惠民政策指南等各项工作内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镇未收到群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申请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相山镇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虽然对外公开了丰富的政务工作内容,但离县政府信息办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丰富,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优化领导机构和职能,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是扩展公开范围。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准确把握新条例各项规定,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既要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更要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