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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CR0006/2020-00494

    发文机关: 崇仁县公安局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0-02-25

崇仁县公安局2019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2-25 20:13

崇仁县公安局2019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9年,崇仁县公安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立足公安工作实际,坚持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实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强化政务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力度,有效提升了公安工作群众满意度。现就今年政务公开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落实各项公开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严格对标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崇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崇仁县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由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副政委吴好良任组长,局办公室、法制大队、交管大队、治安大队、禁毒大队、出入境、刑侦大队、经侦大队、警务保障室、政治处、人口管理大队等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明确将规范部门依法行政公开、便民服务措施公开、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等八方面作为今年主攻方向,并将各方面进行细化,把责任具体分解到对应科室,保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是推进工作培训,增强公开意识。积极派员参加县政府办组织的各类政务信息公开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对促进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三是强化新政落地,提升行政效能。围绕政务公开工作,分别召开了工作调度会,推进政务公开(含“放管服”)工作,截止到目前,我局今年共公开信息612条,在江西省政务服务网站已录入行政处罚231项、行政许可111项、行政确认151项、其他类权力57项、行政强制48项,暂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二)明确各项公开重点。一是突出重点领域信息。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凡我局牵头制定的政策文件除需依法保密外均第一时间及时公开。我局“一次不跑”“只跑一次”情况。我局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由牵头,会同法制大队、交管大队、治安大队、禁毒大队、出入境管理、人口管理大队、经侦大队、刑侦大队等共同研究推进,已形成工作意见上报行政服务中心;12月初,按审要求重新进行征询意见并再次回复县政务服务中心,目前已对外发布,待后续调整后再次发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9年度,我局共承办政协委员提案3件,按照县政协、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已全部按照要求办理答复,并取得代表和委员的满意反馈,所有办理结果均已正式文件形式发送给代表和委员。二是突出重大政策解读。立足单位实际,适时发布我局牵头执行开展的新政和行动。①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抚州市人民政府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我局出台并解读了《关于在全县实施户口“一元化”登记统一换发《居民户口簿》的通告。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2019年4月15日起,不符合新国标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允许生产和销售,之前购买的超标两轮电动车在过渡期间仍可上路行驶,但必须取得号码才能上路行驶,为了规范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启动超标电动车上临时牌照。为此,2019年8月10日,交通管理大队发布了通告,并在微信公众号进行了《超标两轮电动车与符合国标电动自行车的区别》和《超标两轮电动车上牌常见问题权威解答》等权威解读。三是突出热点政务舆情。在认真做好重大政策措施解读的同时,我局认真做好县人民政府“县长信箱”回复工作。截至目前,共收到县长信箱信件5件,对群众关心关注的如“电动车挂牌”、“换发户口簿”等问题,均按要求及时回复,做好政策解读和解释工作。

(三)创新各项公开渠道。一是创建两微一端新平台。为积极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充分借助崇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平台“崇仁县公安局”、“崇仁交警”、“今日头条”等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等工作信息。截至目前,我局的微信公众号和“今日头条”号粉丝在1万以上,通过微信平台发布信息102条。二是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流程。今年以来,我局暂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2

 2

 2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1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1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1

 0

 0

行政强制

 48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业务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局现有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均为兼职,专业技术人才相对缺乏,面对一些较复杂或技术要求高的问题,难以及时有效解决;二是个别部门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存在时间滞后、内容不规范等问题;三是应对网络舆情力量不足。在网络舆情监测、应对技巧方面缺乏专业人才,应对突发网络事件经验不足。

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力度,补足工作短板。一是加强与县政府信息中心的工作衔接和沟通,依托他们的专业技术力量,切实保障好政府信息公开软硬件设施有序运行;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和教育,增强局各部门的主动公开意识;三是强化信息工作人员应对网络舆情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回复技巧和舆情把控能力。四是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进一步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加大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崇仁县公安局

                                2020年1月8日


来源: 崇仁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