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庄乡城乡环卫一体化和垃圾分类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和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明确工作责任,日常监管到位,运营规范高效,绩效考核公正,提高石庄乡环境卫生水平。根据崇府办发[2019]8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管理机构
成立石庄乡城乡环卫一体化和垃圾分类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乡长王洋任组长,分管负责人缪金龙任副组长,乡、村干部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城乡一体化和垃圾分类日常考核工作。各行政村设立村级监督员,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至少配置1名,可由村“两委”成员兼任。
二、考核依据及原则
根据崇府办发[2019]81号文件要求,按照《乡镇运营维护绩效考核标准与评分细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统一作业标准和考核标准监管考核。建立城乡环卫一体化和垃圾分类运作模式,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常态化、规范化运行,促进城乡环境改善和群众生活质量提高,共建共享城乡优美宜居家园。
三、监督管理体系
全乡城乡环卫一体化和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乡政府对运营公司的监督检查考核管理体系。乡政府考核小组是全乡城乡环卫一体化和垃圾分类的监管主体,具体负责对本辖区内环卫一体化和垃圾分类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
四、考核时间及对象
考核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12月30日;考核对象为江西凯盛邦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五、考核内容及方法
根据崇府办发[2019]81号文件要求,按照《乡镇运营维护绩效考核标准与评分细则》,乡政府考核小组对运营公司实行日常考核评价。
1.考核期为每月16号到下月15号。
2.各村委会、村级监督员要主动深入村组、发动党员干部宣传环卫一体化和垃圾分类政策法规。
3、乡政府考核小组对全乡辖区域环境卫生质量进行日常考核督查,如发现问题,考核小组应填写《日常绩效考核扣分表》,考核标准见《乡镇运营维护绩效考核标准与评分细则》,对本处事件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交与该营运公司项目部负责人签字确认。
4、乡政府考核评分每月汇总,并填写《月度绩效考核汇总表》,并于当月20号提交至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和垃圾分类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乡政府的考核结果进行汇总。
六、运营公司月绩效考核评分结果运用
运营公司月绩效考核权重总分为100分。运营公司月绩效考核得分=各乡镇对运营公司的考核平均评分×60%+县城规划区及园区管委会考核小组对县城区运营公司的考核平均评分×40%。运营公司当月的考核权重得分,作为县政府对运营公司的付费依据。
七、月绩效考核评分结果运用
1.月度考核得分≥90分,绩效考核调整系数为1,拨付100%基准运维绩效费;
2.月度考核得分80分--89分,每低1分,绩效考核调整系数减少0.5%,即:每扣1分,扣罚项目公司当月运营绩效费0.5%;
3.月度考核得分70分--79分,每低1分,绩效考核调整系数减少1%,即:每扣1分,扣罚项目公司当月运营绩效费1%;
4.月度考核得分60分--69分,每低1分,绩效考核调整系数减少1.5%,即:每扣1分,扣罚项目公司当月运营绩效费1.5%;
5.月度考核得分<60分,每低1分,绩效考核调整系数减少2%,扣完为止。如连续两个月绩效考核得分均小于60分,即项目公司连续两个月运营不达标,则政府方有权采取兑取履约保函、解除PPP合同等措施。
绩效考核调整系数采用累加法进行计算。
本考核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和垃圾分类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石庄乡城乡环卫一体化和垃圾分类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名单;
2、乡镇运营维护绩效考核标准与评分细则;
3、日常绩效考核扣分表;
4、月绩效考核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