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CR0006/2026-55196
发文机关: 崇仁县公安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1-12
崇仁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现发布崇仁县公安局202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崇仁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紧紧围绕全县公安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持续深化公开内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助力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全年,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288条。通过崇仁公安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发布各种警务信息1000余条,与人民群众互动6000余次,发布县长信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信息和回复12345政府服务热线信息532余条。公开内容严格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全面覆盖法定范围,并紧密结合公安主责主业,重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基础信息与权力运行公开。依法公开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基础信息,确保透明履职。严格执行行政决策与管理公开,及时发布并动态更新本部门负责执行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 1件,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财政资金与公共服务公开。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透明化,按规定公开年度部门预算、决算报告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发布财政信息 6 条。持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全面公开户政、交管、出入境等领域115项高频事项的办事指南、服务流程、办理时限及“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便民举措,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
3.执法监管与行动成效公开。围绕维护社会治安核心职能,依法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及结果。聚焦公众安全关切,及时向社会发布“夏季百日行动”、“锁城”集中清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等专项工作的部署、进展与成效,发布相关工作动态20余条,展现公安机关打击犯罪、守护平安的力度与成果。
4.重点领域与应急预警公开。主动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警企联动等工作信息。对涉及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预警、防范提示等信息,坚持第一时间通过权威渠道发布,全年发布各类预警提示、安全知识等信息5条,有效服务民生关切,引导社会预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畅通受理渠道,规范办理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四校”保密审查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安全。二是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不予公开的信息进行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信息及时予以公开。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梳理并公开现行有效文件目录,方便公众查询使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同时,积极运用“崇仁公安”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以图文、短视频等更灵活的形式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线下,依托县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派出所等场所,设立公共查阅点和资料索取点,为群众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压实各科室所队工作责任。年内,组织全局相关岗位民警开展专题学习,提升业务能力。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研究处理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18 |
规范性文件 | 1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876 | ||
行政强制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内容与形式的精准性有待提升。在将专业性强、程序复杂的公安业务信息转化为群众易于理解、喜闻乐见的公开产品方面,创新意识和能力仍需加强。二是政策解读的深度和主动性有待增强。部分政策文件出台后,配套解读不够及时、形式较为单一,运用案例、图表、问答等多种形式进行深度解读的比例不高。三是内部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顺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各警种、部门,在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和发布协同上,效率仍有提升空间。
(二)改进措施。一是深化“需求导向”公开。围绕群众和企业普遍关心的治安状况、案件办理、便民服务等领域,加强调研分析,以通俗化语言、可视化方式(如图解、短视频)定期推出“公安工作周报”、“服务指南”等集成式信息产品。二是强化“政策发布+解读”同步。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的要求,探索“主要负责人解读”、“专家解读”等多元解读模式,提高政策透明度和知晓度。三是优化内部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各内设机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加强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与业务警种的日常沟通和培训,建立定期信息报送和会商机制,提升信息汇聚和公开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5年度我县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在此专门报告
2026年度我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下一步,崇仁县公安局将继续严格遵循《条例》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服务群众、服务发展为核心,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升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努力建设更加透明、规范、高效的法治公安,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
崇仁县公安局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