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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CR0034/2026-85911

    发文机关: 马鞍镇

  • 文   号:马府发〔2026〕15号

    成文日期: 2026-04-15

关于印发《马鞍镇预防中小学生和幼童溺水巡河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7-10 09:51

关于印发《马鞍镇预防中小学生和幼童溺水巡河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镇直单位: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我镇中小学生和幼童溺水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和幼童生命安全,维护校园和谐及社会稳定,经镇党委研究,决定从2026年4月18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2026年预防中小学生和幼童溺水巡河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巡河时间

2026年4月18日—2026年10月31日

二、巡河地点

全镇各重点河段(含村组、水库)

三、成员组成

镇执法队、派出所、镇、村两级干部、各村水域责任人。

四、任务分工

1、以村组为单位划分区域,安排镇、村两级干部相关责任人进行巡河(含水库)(相关责任人见附件)。

2.每次排班至少安排2名及以上干部巡河。

五、工作要求

1.全面压实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领导责任。各包村领导、村干部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履职尽责,巡河中发现“四个一”设施(即一个警示牌、一个救生圈、一根安全绳、一根救生杆)缺失或损坏的,须及时上报并补充完善,切实保障青少年学生、留守儿童溺水事故得到有效防控。

2.切实加强协作。各村(居)委会、各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同时,各村(居)委会、村小组细化职责,切实形成相关部门既分工协作、又齐抓共管的防溺水工作格局和强大合力。

3.细化任务分工。学生上学期间(周一至周五),中、小学校做好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督促提醒家长做好子女上下学途中的监管责任,在放学时间段(周一至周五12:00-14:30,17:00-19:30),以及周末、节假日全天10时至19时30分等重点时段,由各村(居)委会安排好巡河人员、镇里安排执法队员落实巡河值班制度,开展定期巡查,及时劝阻下水玩耍、野泳等危险行为。巡河期间必须拟定好防溺水巡河值班表、做好巡查台账并留存影像资料,巡河工作将作为各村(居)年度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4.强化监督检查。由镇纪委牵头,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不定期开展工作检查,及时掌握情况,严明问效问责。建立通报制度,对学生溺水频发多发单位,及时通报批评,提出整改意见督办落实。

 

附表:1.马鞍镇防溺水巡河排班表

2.马鞍镇防溺水水域情况摸排表

3.马鞍镇重点水域责任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