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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CR0036/2026-86005

    发文机关: 相山镇

  • 文   号:相发〔2026〕25号

    成文日期: 2026-07-21

关于下发相山镇预防学生和幼童溺水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7-21 15:53

各村(居)委会、各站所:

为创建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镇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出发,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了人人抓、事事抓、时时抓、处处抓。为了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本着对安全工作高度重视的精神,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的防溺水安全工作专班,层层落实责任。实行党政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在全镇干群中树立“安全工作重于泰山”的思想,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为了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的有关防溺水安全会议精神,确保青少年防溺水安全,特制定此预案。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我镇成立了相山镇防溺水安全工作专班,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李  想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洪嘉骥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陈  文  党委副书记

陈文娟  人大主席

潘博文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吴  凯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周  兰  党委委员

邹丽华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邓永锋  党委委员

黄谨辉  人大副主席

黄  洁  副镇长

包燕芳  副镇长

刘  俊  副镇长

邹旺华  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

曾荣茂  一级主任科员

罗  俊  三级主任科员

成  员: 万泽祥  党政办主任

陈嘉宇  综治专干

陈  鹏  中心小学校长

章利华  中学校长

黎荣俊  相山镇卫生院院长

罗琳琳  相山镇卫生院山斜分院院长

罗  韬  派出所民警

裴风民  凤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廖飞进  柏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夏贵平  枧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方钱军  林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方小军  港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邱东海  双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卢建华  山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袁  剑  朱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游钦海  罕浒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谢旭东  陈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  谦  浯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夏骏杰  相山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二、加强管理,明确责任

为加强对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管理,切实将崇仁县县委县政府的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位,领导组明确了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领导、协调、组织防溺水工作,提供必要的预防经费和物资保障。

牵头责任人:陈文、包燕芳

(2)负责常见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开展、检查督促、资料收集与归档等工作。

牵头责任人:章利华、陈  鹏

(3)负责镇执法车防溺水巡逻及宣传工作。

牵头责任人:邹旺华

(4)负责镇警车巡逻及防溺水训诫教育工作。

牵头责任人:邹丽华

(5)负责发送防溺水宣传短信工作。

牵头责任人:万泽祥

(6)负责各村(居)委会防溺水广播播放工作。

牵头责任人:包燕芳

(7)负责镇防溺水紧急救援相关工作。

牵头责任人:陈文

(8)负责各村委会防溺水“四个一”安全设施配备及危险水域巡逻工作。

牵头责任人:各包村领导及村委会书记

(9)加强暑期重点水域的专人巡逻工作。

牵头责任人:各包村领导及村委会书记

(10)加大对重点人员(如留守儿童)的管控和重点时段(周一至周五12:00-14:00,17:00-19:30,以及周末、节假日全天10:00-19:30等重点时段)、重点水域(全镇92处)的巡防力度。

牵头责任人:各包村领导及村委会书记

三、制定措施,预防为主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1)向家长发放《相山镇关于预防溺水致全镇家长的信》的宣传材料,让家长明确学校的作息时间,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并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

(2)利用广播等媒体开展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并加强防溺水安全知识的宣传。

(3)各村委会在村内张贴防溺水宣传海报及横幅,宣传防溺水知识,提高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

(4)要求各村巡防员每天不定期到各危险水域巡查巡防,并每天向镇里上报巡查情况,同时留存好巡逻照片存档。

2、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1)加大对学校的检查力度。学生在校期间决不允许随便出入校园。如有事有病必须持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确保学生在校园期间的安全。

(2)在学校周边水域设立警示牌,提醒学生在夏季养成良好的安全意识。

(3)各村在事故多发地点设立兼职防溺水监督管理员,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水域的巡查。

(4)让家长与学校密切配合,加强学生放学后、双休日、节假日的安全管理。如去有水的地方玩耍,必须要有家长的陪同,确保孩子的人身安全。

(5)在学生当中形成互相监督、及时反馈的信息通道,如发现有玩水的同学要及时制止,立即向学校报告。

(6)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让人人将安全工作记在心上,讲在口头上,抓在手头上,落在行动上。

3、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1)学生万一发生溺水事件,防溺水安全应急小组立即启动,镇党委政府、镇派出所、镇卫生院、学校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积极果断措施进行营救,学校及时与家长联系。

(2)一旦出现溺水伤亡事件,镇党委政府、学校及时如实将有关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县教体局。

(3)镇、村和相关部门联动,做好对事件的善后处理。

(4)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如属责任事故,将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相山镇预防学生和幼童溺水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