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CR0036/2026-86005
发文机关: 相山镇
文 号:相发〔2026〕25号
成文日期: 2026-07-21
关于下发相山镇预防学生和幼童溺水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站所:
为创建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镇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出发,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了人人抓、事事抓、时时抓、处处抓。为了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本着对安全工作高度重视的精神,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的防溺水安全工作专班,层层落实责任。实行党政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在全镇干群中树立“安全工作重于泰山”的思想,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为了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的有关防溺水安全会议精神,确保青少年防溺水安全,特制定此预案。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我镇成立了相山镇防溺水安全工作专班,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李 想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洪嘉骥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陈 文 党委副书记
陈文娟 人大主席
潘博文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吴 凯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周 兰 党委委员
邹丽华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邓永锋 党委委员
黄谨辉 人大副主席
黄 洁 副镇长
包燕芳 副镇长
刘 俊 副镇长
邹旺华 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
曾荣茂 一级主任科员
罗 俊 三级主任科员
成 员: 万泽祥 党政办主任
陈嘉宇 综治专干
陈 鹏 中心小学校长
章利华 中学校长
黎荣俊 相山镇卫生院院长
罗琳琳 相山镇卫生院山斜分院院长
罗 韬 派出所民警
裴风民 凤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廖飞进 柏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夏贵平 枧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方钱军 林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方小军 港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邱东海 双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卢建华 山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袁 剑 朱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游钦海 罕浒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谢旭东 陈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 谦 浯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夏骏杰 相山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二、加强管理,明确责任
为加强对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管理,切实将崇仁县县委县政府的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位,领导组明确了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领导、协调、组织防溺水工作,提供必要的预防经费和物资保障。
牵头责任人:陈文、包燕芳
(2)负责常见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开展、检查督促、资料收集与归档等工作。
牵头责任人:章利华、陈 鹏
(3)负责镇执法车防溺水巡逻及宣传工作。
牵头责任人:邹旺华
(4)负责镇警车巡逻及防溺水训诫教育工作。
牵头责任人:邹丽华
(5)负责发送防溺水宣传短信工作。
牵头责任人:万泽祥
(6)负责各村(居)委会防溺水广播播放工作。
牵头责任人:包燕芳
(7)负责镇防溺水紧急救援相关工作。
牵头责任人:陈文
(8)负责各村委会防溺水“四个一”安全设施配备及危险水域巡逻工作。
牵头责任人:各包村领导及村委会书记
(9)加强暑期重点水域的专人巡逻工作。
牵头责任人:各包村领导及村委会书记
(10)加大对重点人员(如留守儿童)的管控和重点时段(周一至周五12:00-14:00,17:00-19:30,以及周末、节假日全天10:00-19:30等重点时段)、重点水域(全镇92处)的巡防力度。
牵头责任人:各包村领导及村委会书记
三、制定措施,预防为主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1)向家长发放《相山镇关于预防溺水致全镇家长的信》的宣传材料,让家长明确学校的作息时间,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并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
(2)利用广播等媒体开展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并加强防溺水安全知识的宣传。
(3)各村委会在村内张贴防溺水宣传海报及横幅,宣传防溺水知识,提高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
(4)要求各村巡防员每天不定期到各危险水域巡查巡防,并每天向镇里上报巡查情况,同时留存好巡逻照片存档。
2、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1)加大对学校的检查力度。学生在校期间决不允许随便出入校园。如有事有病必须持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确保学生在校园期间的安全。
(2)在学校周边水域设立警示牌,提醒学生在夏季养成良好的安全意识。
(3)各村在事故多发地点设立兼职防溺水监督管理员,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水域的巡查。
(4)让家长与学校密切配合,加强学生放学后、双休日、节假日的安全管理。如去有水的地方玩耍,必须要有家长的陪同,确保孩子的人身安全。
(5)在学生当中形成互相监督、及时反馈的信息通道,如发现有玩水的同学要及时制止,立即向学校报告。
(6)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让人人将安全工作记在心上,讲在口头上,抓在手头上,落在行动上。
3、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1)学生万一发生溺水事件,防溺水安全应急小组立即启动,镇党委政府、镇派出所、镇卫生院、学校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积极果断措施进行营救,学校及时与家长联系。
(2)一旦出现溺水伤亡事件,镇党委政府、学校及时如实将有关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县教体局。
(3)镇、村和相关部门联动,做好对事件的善后处理。
(4)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如属责任事故,将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