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给平
中共县委常委、副县长

中共县委常委、副县长
工作分工:
负责住房保障、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园林绿化、城市社区、住房公积金、盐业等方面的工作。协助负责县城市发展投资集团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住房保障中心、县城市管理局、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协助分管县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抚州市崇仁生态环境局、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崇仁县办事处、盐业公司工作。
个人简历:
夏给平,男,1974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2004年11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县委常委、副县长。
1993.09—1997.08 江西农业大学国土资源与环境学院土壤与农业化学专业学生
1997.08—2003.08 江西省南城县原徐家乡干部
2003.08—2009.05 江西省南城县里塔镇副镇长
2009.05—2011.04 江西省南城县沙洲镇党委副书记
2011.04—2011.05 江西省南城县株良镇党委副书记
2011.05—2016.06 江西省南城县株良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6.06—2021.08 江西省南城县龙湖镇党委书记
2021.08—2021.10 江西省崇仁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提名候选人
2021.10 —2023.12 江西省崇仁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2023.12—现在 中共县委常委、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