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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劳局
 
类别:县直单位 来源:崇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6年9月12日14:38
崇仁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人事管理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拟定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的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宏观管理,编制下达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计划、工资计划;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基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和工资福利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
      3、负责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完善我县专业技术职称评聘、考核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为经济建设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和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工作。
     4、负责全县国家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工作。完善国家公务制度,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规定,组织、指导县直各部门实施和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
      5、负责人才资源的规划、开发和人事代理、人才市场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县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受理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和跨县(区)的人事争议案件。承办企业特殊需要人才的选调工作和县直单位人员调入调出工作。
      6、综合管理全县政府奖励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审核本县报省、市奖励表彰的集体和人员,以及以县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和奖励表彰的人员(包括劳动模范),指导和协调各部门的全县性表彰工作。
      7、负责全县军转干部安置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负责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承办出国(境)培训上报工作。
      8、承办县政府人事任免的有关事宜。
      9、编制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劳动资源,拟定全县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规划,组织实施再就业工作;开展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宏观管理技术工人交流及转岗、待岗工人的职业培训。
     10、根据国家颁布的职业分类、职能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拟定具体实施办法;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制定全县企业职工技能鉴定政策;负责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制定全县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以及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划及政策;制定全县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奖励和职业技能竞赛的规则、政策和措施;制定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
     11、负责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规范工作。承办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审核企业劳动定员定额标准;根据国家制定的劳动用工保护、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以及提前退休、工伤认定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
    12、负责指导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管理,工作和行业工资收入调节以及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
    13、负责全县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和基本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14、负责全县社会保险收缴、支付、管理、运营工作。
    15、统一管理全县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检察、法院、人民团体、社团的机构编制工作,协调县委、县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负责县、乡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制定工作;负责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承办县编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1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成员
吴信仁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华京泉党组书记:负责局党组工作,包括纪检,分管医保中心;
涂南生副局长:分管劳动仲裁、劳动监察、就业再就业、企业工资福利工作;
周爱明副局长:分管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及招商引资工作,分管社保局;
黄清香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军转安置、综合治理、普法、妇女工作、计划生育、团委工作;
游勇纪检组长:分管纪检工作;
吴银昌编办副主任:分管编办、人事、事业单位工作;
周桂梅编办副主任:分管机关、工资福利、职称工作。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文电处理、人事劳动信访、信息调研、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事务以及保密、保卫等工作。
电话:0794-6332426 
    (二)人事股
    负责全县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制度、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考核培训、奖惩、任免、辞职、辞退、退休、轮岗回避等单项法规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任职的职位、职数审核工作;编制下达机关、事业单位年度增人计划和干部统计工作;负责人才资源的规划、开发工作;负责全县人事管理、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承办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承办企、事业单位的人才交流和人事档案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备案工作。
     (三)职称股
     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负责指导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考试及年度考核工作,对全县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进行宏观管理;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选拔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工作,开展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工作;负责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承办出国(境)培训上报工作。
    (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股
     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工资工作,编制工资基金计划;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工资年报;办理晋职增资、确定调动、录用和受处分人员的工资待遇,以及新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工资待遇和定级待遇;指导事业单位搞好内部活工资分配工作;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的考核和管理,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上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工作。
     (五)劳动仲裁与监察股
    负责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执行有关政策、法规行为的监督;审核并发布企业劳动定员定额标准;指导企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鉴证实施工作;综合管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企业转制和指导富余职工再就业工作;办理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
    (六)企业工资福利股
    负责指导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管理和行业工资收入调节以及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工作;负责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认定以及提前退休审核上报工作;承办企业人员、离、退休呈报审批工作;负责县劳动鉴定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
     (七)职业培训股
    根据国家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政策、法规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综合管理职业技能开发、社会培训机构;监察各类技术岗位职工持证上岗;负责组织指导企业高、中级工申报及技师年度考核工作。
    (八)综合股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县委、县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负责编制年报统计;承办县编委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
      四、局属单位
(一)崇仁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和监管;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养老金待遇的审批与计发;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管理。
电话:0794-6322486
二 )崇仁县劳动就业局
     负责全县企、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基金征缴、稽核、统计、失业保险金发放;全县下岗职工、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审核、发放,小企业贴息贷款资格认定;全县下岗工、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道德教育;负责全县失业人员、下岗职工、农村富余劳动力、新增未就业人员的就业指导、职业介绍、联通就业市场、失业登记、民办职业介绍所的审批、资格认定及年检;负责全县工资拖欠、使用童工罚没、劳动监察工作;全县转制企业的档案管理;全县就业再就业各项统计工作。
电话:0794-6322593
(三)崇仁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负责全县职工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和使用。
电话:0794-6325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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