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展示、报名时间、地点:即日起接受勘探标的,2019年2月11日至12日9:00-16:30时,凭有效身份证件、保证金进账凭证(竞拍保证金只接受竞租本人(单位)账户银行卡转账方式,不允许现金进账,凡现金进账的视为无效,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到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交纳竞拍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12日16:30时,保证金交纳凭证以银行实际到账为准。
三、特别提示:1、本次拍租标的的经营范围为餐饮、住宿、商务接待等;竞得人在租赁期间不得违法经营,并自觉接受省、市、县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改变经营范围,不得整体转租、转让或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竞得人如需改造房间,须经委托方同意方可施工,否则视为违约行为)。2、租赁期间,承租人须自行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营项目所需的相关手续。3、学员楼的二次装修按委托方提交的设计标准和方案进行,所需资金全部由竞得人出资且金额不得低于1800万元(此金额为崇仁县财政局对装修方案预算评审金额,实际工程款以审计结算金额为准)4、本次拍租标的装修期:6个月(自签订合同日起计算)。5、拍租会结束后,竞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交纳拍卖佣金及产权交易手续费,竞拍保证金自动转为装修履约保证金,转入崇仁县委党校指定财政账户(装修后,经委托方组织相关单位验收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未竞得人的保证金在7个工作日内由交易中心按照报名人提供的账户予以返还(不计息)。6、本公告如有变动及其他约定事项,以报名时领取的《拍租文件》为准。
江西文昌拍卖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日
崇仁县县委党校学员楼8年租赁使用权拍租会
拍 租 须 知
为了规范拍租行为,维护拍租秩序,保障国家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次拍租标的受崇仁县县委党校委托,经崇仁县人民政府、县国资办核准,具体由江西文昌拍卖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本次拍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竞租资格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均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租人属联合竞租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二)竞租手续的办理:有意参与标的拍租的竞租人,请于2019年2月11-12日(除节假日外)9:00-16:30时到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竞拍报名登记手续。竞租人为企业的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保证金进账凭证;竞租人为个人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保证金进账凭证(委托代理竞租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证明。交纳竞拍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12日16:30时,保证金交纳凭证以银行实际进账为准。
(三)竞拍保证金账户(200万元)
户 名: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崇仁支行
账 号:1917 2518 9644
三、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拍租文件取得
申请人可于2019年2月11-12日的9:00-16:30时,到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本次拍租文件,具体包括:
(1)拍租公告;
(2)拍租须知;
(3)拍租规则;
(4)竞租申请承诺书;
(5)瑕疵告知书;
(6)报名竞租登记表;
(7)成交确认书。
(二)提交申请
竞租申请人应按规定办理竞租报名手续。申请文件包括:
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法人单位有效证件;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竞拍保证金交纳凭证;
(6)拍租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竞拍保证金交纳凭证;
(5)拍租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
(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竞拍保证金的交纳凭证;
(6)拍租文件规定的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4、境外申请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竞拍保证金的交纳凭证;
(5)拍租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中,申请人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他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
5、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
(2)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联合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成交确认书》时的承租人;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竞拍保证金交纳凭证;
(6)拍租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资格审查
竞租申请人经确认竞租资格有效后方可参加拍租活动,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竞租资格的;
(2)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
(3)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确定竞租人资格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拍保证金、具备竞租条件的,本公司将于2019年2月13日14时30分前通知其领取竞租标志牌以及参加拍租会。
(五)现场踏勘
竞租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踏勘现场。
四、拍卖会时间及地点:本次拍租会定于2019年2月13日15:00时在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
五、拍租标的的增价幅度:本次拍租标的的增价幅度由拍卖师现场调整。
六、拍卖程序
(一)拍租会程序
1、拍卖师宣布拍租活动开始;
2、相关人员就位;
3、拍卖师清点竞租人到场情况;
4、拍卖师介绍拍租标的的相关情况等;
5、拍卖师宣布拍租标的的起拍价、增价幅度,并明确提示是否有保留价。
6、拍卖师报出起租价,并宣布竞价开始;
7、竞租人举牌应价或者报价;
8、拍卖师确认竞租人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9、拍卖师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而没有人再应价或出价,拍卖师落槌表示竞租成交,并宣布最高应价者为承租人,成交结果对拍卖人、承租人和委托人均具有法律效力。
(二)确定承租人后,承租人与拍租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承租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拍租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七、竞价规则
1、本场拍租标的无保留价。
2、竞租人以举牌方式应价,也可以口头报价,但报价的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拍卖主持人宣布或调整的增价幅度。
八、重要提示
(一)请竞租人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号牌,拍卖师以号牌确认竞租人,如出现号码牌被他人恶意使用或出现恶意后果,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二)本次拍租标的的经营范围为餐饮、住宿、商务接待等;竞得人不得改变经营范围,不得整体转租、转让或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竞得人如需改造房间,须经委托方同意方可施工,否则视为违约行为)。
(三)本次拍租标的装修期为6个月(自签订合同日起计算)。
(四)标的的租金按年支付,成交价为八年总租金;每年年租金按照成交价的八年平均数额计算。
(五)租赁期内每年度年租金须在上年度租金到期前7个工作日内付清,若有拖欠,按违约处理。
(六)竞租成交后承租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标的的拍卖佣金及产权交易手续费,缴清所有款项后凭《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交纳第一年年租金。
(七)学员楼的二次装修须严格按委托方提交的设计标准和方案进行,所需资金全部由竞得人出资且金额不得低于1800万元(此金额为崇仁县财政局对装修方案预算评审金额,实际工程款以审计结算金额为准)。
(八)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服从委托方管理,不得违法经营,自觉接受省、市、县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拍租成交后,承租人须交纳成交价款的3%做为拍卖佣金,同时根据赣发改收费【2013】986号文件有关规定交纳产权交易手续费,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
(十)委托方保证租赁期内所有由委托方提供的用于运营承租的采购设施设备等,均符合相关行业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委托方所配备的采购设施设备在运营一年期内的维护、维修、保养和更换均由委托方负责,一年后由承租人负责。
(十一)承租人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委托人协助提供相关证明,但不承担任何费用。如未取得经营所需的相关证照,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全部承担;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负责租赁范围内的道路管网、强电弱电、室内设施设备等方面的管护、维修、保养,管护、维修、保养、标准应达到委托方交付时正常使用的状态,如未管护、维修、保养,委托方一旦发现被损坏或有故障的物业,承租人应在接到委托方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维修或复原完毕,否则委托方可处以承租人相应的处罚金,如承租人仍拒不按时维修复原的,按违约处理。
(十二)待租赁到期满后,所有设施设备均应达到正常使用状态,如有损坏,均由承租人负责维修、复原,在维修、复原完毕后再行交付给委托方。
(十三)拍租会标的的承租人一经确定,其已交纳的竞拍保证金自动转为装修履约保证金,在装修完毕后,经委托方组织相关单位验收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承租人未按文件要求支付完毕上述有关所有款项或履行相关义务,即视为承租人违约并自愿放弃受让资格,其已交纳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没收款项中扣除拍租人佣金后由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交至委托方,拍租人有权另行处置本标的。未成交者交纳的竞拍保证金在拍租会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四)违约责任
1、承租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未能按文件规定交清标的有关款项等,除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拍租人可将该标的再行拍卖,再行拍卖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原承租人应当补齐差额并承担相应损失费用。
2、本场拍租会拍租标的以现状为准,拍租人已将委托人告知的瑕疵充分披露(详见标的瑕疵告知书),竞租人对标的现状含权属关系、相关证书情况等,须自行到现场踏勘,不可完全依赖拍租人所提供的拍租文件,该文件所描述的瑕疵情况系拍租人已了解的,拍租文件未提及或未说明的标的瑕疵,并非不存在,拍租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竞租人应全面阅读拍租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公告报名截止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咨询。竞租人参与竞租一经应价或报价,即视为竞租人对拍租文件及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不得反悔,不得撤回,并对其竞租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九、拍卖标的交付:在承租人付清规定的佣金、产权交易手续费等所有费用,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现状由委托人交付给承租人。
十、确定承租人后,承租人在拍卖现场与拍租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对委托人、拍租人和承租人具有法律效力,委托人、拍租人改变拍卖结果的,或者承租人放弃竞得标的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拍卖人应当在拍卖会前终止拍卖活动:
1、竞租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拍卖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租人,足以影响拍卖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拍卖活动的其他情形。
十二、参加拍卖活动的人员,应遵守现场纪律,听从管理人员安排。
十三、江西文昌拍卖有限公司对本《拍租须知》拥有最终解释权。
江西文昌拍卖有限公司
2019年2月3日
崇仁县县委党校学员楼8年租赁使用权拍租会
拍 租 规 则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制定本拍租规则。
二、本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和开展拍租活动。凡参加本公司组织、开展的拍租活动的委托人、竞租人、拍租人和其他相关各方均应遵守本规则和本场拍租会拍租须知,并对自己参加本公司拍租活动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规则和本次拍租会拍租须知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三、拍租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的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竞价方式。拍租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四、委托人委托的拍租标的应当是委托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如委托人委托的拍租标的不是委托人所有或者依法不能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竞租,必须具备法律法规及本场拍租会发布的公告所注明的竞租条件,并在拍租会前办理报名手续,交纳竞租保证金、取得竞租资格证、领取号牌,方可参加竞租。
六、竞租人可以自行参加竞租,也可委托其他代理人参加竞租,若委托代理人竞租,代理人必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件。
七、竞租人在规定的咨询展示时间内有权了解拍租标的情况,竞租人一旦进入拍租会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拍租标的情况(包括瑕疵)并对自己的竞租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竞租人应遵守拍租会场内公共秩序,不得阻扰其他竞租人叫价竞投、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的拍租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租资格,令其离开拍租会现场。并追究法律责任。
九、拍卖师有权调整拍租顺序及加价幅度,竞租人的应价不得低于拍卖师规定的加价幅度。竞租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它竞租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十、本场拍卖会拍租标的无保留底价。
十一、拍租完成后,承租人须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在我公司拍租竞价笔录上签名。
十二、承租人未按约定支付拍租价款及佣金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责任。若拍租标的再行拍租的价款低于原拍租价款的,原承租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三、委托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拍租的标的交付给承租人。委托人未能按约定交付拍租标的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本公司有义务为委托人、竞租人及承租人保守秘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本拍租规则维护委托人、竞租人、承租人和本公司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十五、如本拍租规则之任何条款或部分因任何理由被有权机构认定无效、不合法或不可强制执行,本规则其他条款或部分仍然有效,相关各方面必须遵守、执行。
十六、因依照本规则参加拍租活动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相关各方面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或提请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予以仲裁。
十七、本规则未尽事宜,本公司有最终解释权。
江西文昌拍卖有限公司
2019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