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CR0005/2020-00501
发文机关: 崇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0-02-20
崇仁县工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 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部署以及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整体安排,突出重点,扎实推进,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推进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作为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一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以及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为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我局先后派出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和具体承办人员参加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举办的培训班、接受业务指导,确保按要求依法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无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无 | 无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无 | 无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9年,我局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全年,发布工作动态109 条,规划计划4条,政策法规24条,规划计划 4 条,重点领域3条,财政预决算1条,年度报告1条,共对外公开种类政务信息 146条。
(二)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开情况
本单位严格按照《江西省政府信息分类和填报规范》对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清理,将应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六大类信息全部纳入清理范围,在清理过程中严格落实保密审查程序。做到内容齐全、格式规范,为公众提供更为广泛、更为方便的政府信息发布方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崇仁县工信局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来办理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019年,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政府信息发布和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2、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内部协调机制还不够健全。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需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
(二)改进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强化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更新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
2、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监督保障措施。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对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行为的,将严肃处理和追究责任。
3、进一步增进与社会公众的沟通,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调研和分析,注意收集和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信息给予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好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社会公众的重要作用。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我局对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2020年1月16日